关于举办第九期黑龙江省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 国家大学科技园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创业孵化行业从业人员的运营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委托,哈尔滨理工大学创新创意孵化器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3日举办第九期黑龙江省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结合我省创业孵化行业发展特点,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创业孵化人才队伍,为我省打造双创升级和推动创业孵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的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从业人员及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孵化器工作的有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统一制定大纲,统一编撰教材,课程结合国家及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发展现状和提升能力需求等方面,安排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政策性、可操作性的内容学习。学员需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结业学员信息统一备案并建档,作为行业认可的培训记录。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班定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3日开展,为期4天。所有学员需在2020年11月30日13:00-17:00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6号理工大厦525室报到,逾期不予补报。(课程安排见附件一)。
(二)培训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6号理工大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与学府三道街交叉口)。
(三)培训费用
省内学员培训费用为600元,包含培训费、午餐费、教材费、考试费等。外地学员推荐住宿,往返路费、住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本期计划培训人数50人。按照各市(地)已进行省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占比情况,分配培训名额(详见附件二),名额较少的地区,原则上应首先满足创业孵化载体从业人员培训需求。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1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三)及参会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四,手签并扫描)发送到会务组邮箱(hqiyebu@163.com)。会务组汇总报名名单后,反馈有关市(地)科技局按照培训名额确认参训。
(一)请提交2张小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结业证书盖钢印)和一张电子版照片(用于备案存档),并在电子和纸质照片后注明“姓名+单位名称”,电子版照片与报名回执表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学员电子版照片与纸质版照片一致。
(二)表格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
(三)照片要求为:勿使用艺术照,使用正规相纸,勿使用侧脸/歪脸的非正面照,照片的四边不能留有白边;电子照片必须是彩色并清晰可以辨别;照片的比例为33(宽)*48(高),电子照片图片不小于396(宽)*576(高)像素,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大于1MB。
(四)鉴于疫情影响,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相关防疫要求,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参会人员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传染病嫌疑方可参会。会议过程请全程佩戴口罩。
六、缴费说明
(一)培训费以转账形式支付。参加培训学员请在11月30日前办理转账手续。(转账时须备注学员姓名,不支持刷卡以及现金)
(二)请将转帐回执单以图片形式发送到邮箱或本次培训班微信群(提交报名回执后,统一入群),注明单位名称或姓名。
户 名:哈尔滨理工大学创新创意孵化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银行账号:3500042109006779952
发票项目:技术培训
发票开具:本次培训结束后,邮寄给各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君、国微
联系电话:0451—86391056
15004622389、15561848581
电子邮箱:hqiyebu@163.com
哈尔滨理工大学创新创意孵化器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