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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市科技局达成“雏鹰计划”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9-12-23 来源: 国家大学科技园


哈尔滨市为贯彻落实“科教强省”战略,激发创新创业内生动力,培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出了《哈尔滨市雏鹰计划暨科技创业奖补专项》和《哈尔滨市雏鹰计划暨科技创业项目培育专项》(简称:《雏鹰计划》),市政府将拿出5亿元择优对申报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助力企业降低创新成本,实现快速发展。“雏鹰计划”申请人主要为在哈校所在职科技人员或在哈高校在读大学生。

为了发挥我校科研优势,资产经营公司充分利用此契机,努力推动我校与哈尔滨市科技局签订了《大力实施雏鹰计划,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校地政策共享合作协议书》,就共同组织实施《雏鹰计划》达成合作。依据协议内容,哈尔滨理工大学按照市科技局的申报要求和基本规定,对校科技人员和大学生申报的项目受理并评审,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直接进入市科技局专家评审程序。

为贯彻落实合作协议,我校特别成立由刘侠副校长为组长,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单位为成员的推荐领导小组及资产经营公司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我校科技人员、大学生申报的《雏鹰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和初审等工作。我校通过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师生及企业提供免费注册公司办公地址、雏鹰计划咨询及政策对接等服务。

1216日,哈尔滨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处佟欣来到我校,针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会上佟欣就《雏鹰计划》的具体内容和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在具体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强调了我校作为初审单位在受理审核申报项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重点考核点。通过解读,小组成员对于《雏鹰计划》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论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内部推荐工作的能力水平。会上,副组长曹乐松代表我校内部推荐领导小组成员表示为了使“雏鹰计划”内部推荐工作完成的更规范、更公平、更公正,将与市科技局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合理顺畅的解决不可预见的各种情况,力保我校《雏鹰计划》内部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开展。

2019年我校师生及园区企业共获得雏鹰计划项目资助15家(其中,我校师生企业11家,获批经费580万元)。雏鹰计划的实施是市政府吸引留住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延续性重要举措,体现了市政府重视科技人才、努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的坚强决心,希望我校科技人员和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抓住机遇,积极申报,共同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良好氛围,我校资产经营公司、国家大学科技园将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关于开展2019年度哈尔滨市雏鹰计划暨科技创业项目培育专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哈尔滨市雏鹰计划暨科技创业奖补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