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亟待加强师资建设(建言)
发布时间:2018-07-04 来源: 哈理工科技园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师资队伍建设无疑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基础与保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显著加强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师资队伍建设也初具成效。
目前,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对创新创业教育不断高涨的需求与其师资队伍建设滞后性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制约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发展的核心问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连续4年监测并发布《中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发展报告》,最新报告显示,就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而言,教师数量、质量、结构和队伍稳定性等方面仍有诸多亟待强化之处。
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普遍短缺,无法满足“小班化”“强互动”“重实践”创新创业必修课程的内在要求,约有1/3的学校由于教师数量不足无法开设必修课程。报告显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质量不高,多由就业指导教师转岗补充,占比为67.3%,这些教师学科背景复杂;部分教师缺乏创新创业相关的学科背景和知识结构,专业水平亟待提升。
教师队伍结构不均衡也是一大问题。从报告来看,目前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中专任教师比例过低,仅为14.8%。其人员组成以校内学生工作人员为主,占比约为66.7%,而校外兼职教师呈现较大的校际差异,占比低的仅为5.5%,高的能达到37.7%。同时,教师队伍还面临稳定性差的问题。多数高校未将全部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范畴,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路径不畅导致教师流动性大。数据显示,5年里,教师转/离岗率为47.3%。
因此,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已经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
划出底线,规定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配比。充足的教师数量是顺利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前提。根据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参照高校就业指导课教师(1∶500)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教师(1∶350—1∶400)配比,创新创业专职教师与在校生的师生比应该不低于1∶500。同时,可根据教学需要和学校实际,自行配备一定比例的兼职教师。教师的配比情况应纳入全国创新创业经验典型高校评比等评估考核标准。
保持稳定,畅通创新创业教育教师职业发展路径。这是确保队伍稳定的关键。各高校应该成立独立的创新创业教育教研机构,有条件的可以成立创业学院,专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开展和教师队伍管理。高校应该将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实行职称单列,完善评聘标准。同时,国家应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学科化,建议相关部门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专业目录,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和研究方向。
提高质量,打造创新创业教育职业化、专业化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是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高质量的重要体现。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规范教师准入条件、上岗资格和工作内容,提高队伍职业化水平。建立若干国家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基地,通过基地开展全国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研发系统、科学、本土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推出适应时代需求的师资培训精品课程,建设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名师库。
地方部门应该落实好《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措施,应该加大探索和落实力度,切实调动教师队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