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7 来源: 哈理工科技园
各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工业公司、哈药集团,经开区、高开区,各重点企业:
现将省工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按时上报申报材料。为做好此项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企业及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新型工业化专项的企业须成立一年以上,注册资金300万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上,利润总额、应交税金或实现利税1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申请自主创新无偿资助的企业,用于自主创新自筹资金投入必须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
2、申报信息产业专项、服务外包及软件专项的企业按照《黑龙江省发展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3、连续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月报表,凡未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送财务报表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
4、原则上每个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项。已连续三年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不推荐;
5、申报项目主要依据《黑龙江省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南》要求,重点推荐市场前景好、牵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
二、企业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上年度企业缴税凭证复印件,以及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企业决算报表;
4、申请当年贷款贴息的企业须出具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和付息凭证等相关资料;
5、《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6、《企业基本情况表》。
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还需填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表》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三、申报时限及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4日,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企业须将项目书面材料(附材料目录)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文字材料用WORD文档,表格材料用EXCEL文档。文字、表格材料须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上有关附件材料,其中三份文件及材料(光盘三份)报市工信委。结构调整专题、市地重点产业专题报技改处,科技创新专题报技术创新处,提速增效专题报经济运行处,信息化专题报企业信息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报发展规划处。信息产业专项报信息产业行管处,服务外包和软件专项报信息产业软件处。节能环保产业报环资处。
市工信委技改处 电话:84664053 联系人:郑东滨
技术创新处 电话:84664336 联系人:高文军
经济运行处 电话:84664351 联系人:沈江岩
企业信息化处 电话:84664655 联系人:姜 威
环资处 电话:84664143 联系人:苗德秀
发展规划处 电话:86772394 联系人:王德林
信息产业软件处 电话:86772011 联系人:班德义
信息产业行管处 电话:86772022 联系人:赵 红 张志强
二份文件和材料(光盘二份)报市财政局企业处。新型工业化专项、信息产业专项,联系人:孙彦、陈梦,联系电话:84853178。服务外包和软件专项、中小企业专项,联系人:李素伟,联系电话:84853222。
4、五个附件及《黑龙江省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南》电子版,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技术改造处专栏下载。
附:1、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5、《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6、信息产业专项补充材料
附件: 组织申报201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附件.rar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