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科技局开展2008年度企业自主确立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3 来源: 哈理工科技园
园区各企业:
根据《哈尔滨市企业自主确立的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度企业自主确立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哈尔滨市区域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有研究开发活动能力;
3、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
(二)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的自主确立研究开发项目,是指具有一定先进性、不重复,且具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自主确立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独自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
2、研究开发项目已经启动,并已发生研发投入;
3、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或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实际意义;
4、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我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审核书》;
2、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查新报告》(1年以内查新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已发生费用专项审计;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究开发项目(含自主立项开发、委托技术开发、合作技术开发)立项的决议及委托、合作等相关合同;
5、《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费用预算表》;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签证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7、认定需要补充的其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书等)。
二、申报方法
企业自主确立研究开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单位登录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选中“税前扣除”,在线完成。
1、申报单位已注册开通的,需进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填写准确的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注册信息,提交后即成为所选申报单位申报人,然后登陆申报;
2、新用户必须进行在线注册。申报单位在线注册后,将单位信息表加盖公章(必须为《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来的单位信息表,用户自行用word排版的单位信息表无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即法人代码证)传真至0451-82363477,传真营业执照无效,确认属实方可开通。申报单位开通后才可以进行申报人的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申报;
3、根据填报要求在线填报《企业自主确立研究开发项目审核书》,附件原件扫描上传。
纸件材料申报时不需提交,论证时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09年2月24日—4月1日。
受理部门: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矫春芳
联系电话:82302357
归口管理部门:综合计划处
联 系 人:高子洋 张雪松 李文义
联系电话:82363342 82363465 82363463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1号
邮 编:150090
哈尔滨理工大学科技园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