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时间:2020-08-03浏览:456

为了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备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现结合科技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列入科技园资产账内,由科技园负责使用和保管的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科技园行政部委派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管理方式为:

(一)建立科技园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二)建立科技园设备标签,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三)建立“个人保管资产明细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落实到使用人。

第三条  固定资产入账

行政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新进固定资产负责验收,行政部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在“入库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二份交学校计划财务处保存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份由行政部留存。

第四条  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按资产类别、采购年月、批号和顺序号、数量编制。

1、办公家具       代码为J

2、电子产品       代码为D

  3、其它           代码为Q  

如:行政部2006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              0607        051          01  

资产类别     采购年月    批号和顺序号   数量

第五条  固定资产领用

    领用个人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并将固定资产录入“个人保管资产明细表”。

第六条  固定资产转移

(一)固定资产在科技园内部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行政部留存。

(二)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设备标签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并将固定资产录入“个人保管资产明细表”。

第七条  固定资产外借

    固定资产外借需填写“固定资产外借明细单”,经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同意才可外借。

第八条  固定资产报废

(一)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提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处理。处理后行政部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核对

(一)行政部每季度(1月、4月、7月、10月)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核对。

(二)行政部每半年(6月、12月)与员工核对个人保管资产明细表。

(三)行政部每年度(12月)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条  相关责任

(一)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监管的责任。

(二)固定资产使用人对资产的遗失负有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